黃山市是國家級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核心區,至今留存上百個中國傳統村落,堪稱中國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群,而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古戲臺等古建筑則遍及全市各個角落。
近年來,黃山市高度重視徽州古建筑保護利用工作,守住了徽州古建筑“筋骨肉”,傳承了徽文化“精氣神”。但在具體實踐中,面對巨大的古民居修繕保護資金壓力和古民居產權轉讓“瓶頸”,亟需一種更好地調動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古民居保護利用的新模式,古民居產權流轉探索已然成為共識。
國家投入+社會資本,保護與利用實現“雙贏”
沈凱翔通過古民居流轉認購了位于黟縣塔川的一處古民居,投入700余萬元對其進行修繕保護,包括屋頂翻漏、電路改造、地板修復、恢復園林等。
“為了恢復古建筑的原貌,我請了當地懂徽建筑的老工匠修繕,主要是采用下架重建的方式,甚至數十厘米長的木板都一一做了編號,然后再重建。”沈凱翔告訴記者。
通過修繕,原來破敗不堪、漏雨嚴重的老宅子,現已成為擁有18間文化主題客房、2個酒吧的特色民宿“巢酒店”。營業以來,成為一處深受國內外游客鐘愛、體驗徽文化的好去處。
2014年,黃山市實施古民居產權流轉探索,選擇黟縣作為試點縣,首批遴選了26戶32幢古民居開展產權流轉試點工作,最終完成審核報件9戶13幢。
與此同時,黃山市還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通過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形式,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古民居保護開發。僅2014年,市縣兩級財政共安排3740萬元財政獎補資金。市財政安排600萬元專項資金,對“巢酒店”等35個徽州古建筑保護利用項目進行補助。
有“規”可循,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完善
黃山市在實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護利用工程之初,建立了以《黃山市古村落保護利用暫行辦法》、《黃山市古民居認領保護利用暫行辦法》等7個規范性文件為重點的政策體系,對涉及搶修、遷移、認領、土地轉讓、房屋登記、資金支持、相關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針對古民居產權流轉等重點課題,專門出臺《黃山市古民居原地保護利用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古民居轉讓范圍和古民居房屋產權轉讓、轉移登記程序,逐步建立市里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長效機制。現在認購流轉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而且在認購流轉古民居以后,業主要制定實施保護和利用的方案,報相關部門審批,我們對于流轉出去的古民居的利用和業態打造也會有相關的規定。這讓黃山市能夠了解每一棟古民居的流動方向和利用現狀,增加市里的可控度,有利于加強古民居的保護和開發。”黟縣遺產辦負責人汪朝暉告訴記者。
“試點工作大約在12月上旬結束,我們打算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出臺《黟縣古民居流轉實施辦法》,推動黟縣古民居流轉公開化、正常化,使古民居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和利用,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有“據”可查,搭建統一信息平臺
2015年,黃山市古民居產權流轉工作在全市全面穩妥推開。依托江南林交所,一個涵蓋全市的古民居產權流轉交易信息平臺正在建設,目前,從各區縣收集的38幢擬流轉古民居信息正在緊張審核中。除了搭建全市統一的信息平臺,我市還鼓勵各地成立古建筑收儲經營公司,對未列入各級文保單位、瀕臨倒塌、個人無力保護利用的古建筑,進行收儲或租賃,統一創意策劃、統一市場招商、統一市場銷售。目前,黟縣依托徽黃旅游發展公司,已收儲了一批古民居,以期通過市場化運作,使其得到保護與利用。(黃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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