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切身體驗講,游客外出旅游,確實需要一些無利可圖卻又必不可少的服務,例如一些公共服務、便民措施等,同時也不排除有能力的企業“賠錢賺吆喝”,運用新的營銷模式,借助新的經濟學理論,例如“長尾理論”等,進行薄利多銷的市場推廣。這些既符合市場規律,又是游客的呼聲,也表現出一定的企業家情懷,或許還能為全域旅游的推廣起到積極作用。因為有些事寧可不做也不能發不義之財,“掛羊頭賣狗肉”,是違法的也是企業家不屑參與的。
外出旅游,不少導游會對游客說是花錢買罪受。按照一般的理解,沒有利益可圖的生意,大概是很少有人愿意做的。可是,又有幾人愿意受罪呢?
貪便宜該不該上當
對那些報低價團,被強制購物的游客,不乏“貪便宜就該上當”的評價。旅游社導游以此為據,覺得理所當然;周圍游客冷眼視之,認為“活該”;當事人游客也覺得“理虧”,那就破費買心安,免得遭遇冷嘲熱諷。
一分價錢一分貨,買低價就是貪便宜嗎,貪便宜就該上當嘛,這種上當就該活該嗎。顯然一個巴掌拍不響,在寧可不買和上當受騙中間去選擇,我想,大部分自主選擇的人都不會選擇上當受騙吧。而現實生活又存在那么多人去選擇上當受騙的事實,其中信息的不對等,知情權的不普及、定價的不規范、稅收的不規范、售后及服務意識的欠缺等等,都是誘因。
“不”能不能大聲說出來
跟團的游客大多有這樣的體驗,車上導游說了算,車下導購說了算。偶爾少數幾個不同意,就會被冠為不合群的標簽。自由行的話,餐飲、購物甚至住宿被宰的事件多見諸報端。在合理、合法框架內,游客自主說“Yes”或“No”的環境需要營造。
另一方面,即使不同意又能怎樣,如果可供選擇的余地很小,游客面臨的就會是不是想不想選而是沒得選的境地,也就不得不說“Yes”。所以游客還是盡量不要盲目出行,對旅行合同條款做到心理有數,而非模模糊糊,走走形式。只有理直才能氣壯,旅游服務供求雙方都需要形成較強的權利義務觀。
當然游客不文明的現象也很突出。也只有對不文明現象堅決說“不”,從道德、法律、民意等層面營造一個良性互動的促進環境,避免游客不文明與導游不合理的互相包庇、互相抵觸,不文明現象或許才能得到根本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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