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維護欣欣平臺秩序,規范平臺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欣欣網店經營者在欣欣平臺從事旅游服務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條本規則所稱的欣欣網店經營者,是指通過欣欣平臺銷售旅游線路、代辦服務等產品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自然人。
第四條欣欣網店經營者在欣欣平臺進行的產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活動中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第二章 旅游產品發布規定
第五條旅游產品發布范圍
旅游產品是旅游業者通過開發、利用旅游資源提供給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與服務的組合。即旅游目的地向游客提供一次旅游活動所需要的各種服務的總和。
旅游產品可以分為兩大類型:
第六條旅游產品標題發布規則
發布格式:(出發城市)出發(目的地城市/景點)(幾)日(大交通)
發布說明:括號里的內容可自由編輯,建議根據線路特色與產品內容自由創意,突出亮點與產品價值
第三章 旅游產品管理細則
違規情況 |
違規類型 |
產品處理 |
積分處罰 |
1.產品描述不實 |
1.產品類型選擇錯誤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2.產品名稱不規范 |
1.關鍵詞堆砌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3.價格不實 |
1.被舉報投訴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4.產品信息侵權 |
1.圖片侵權/盜用 |
刪除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5.舉報投訴 |
1.被游客投訴或投訴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6.違反《旅游法》相關規定 |
1.行程中含有自費項目或是購物點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7.其他 |
1.產品內容為匯總價格表,無實際內容 4.刷人氣、訂單 |
凍結產品 |
每條扣除10個欣欣積分 |
第七條違反管理細則
第四章 產品違規處理辦法
1.針對產品 | 產品違規后將被凍結,并相應扣除10個積分。產品違規后15天內不整改,系統將自動刪除 |
解凍時間:整改審核通過后3天方可解凍 | |
刪除:同一產品違規超過2次,系統將自動刪除 | |
2.針對網店 | 超過10條產品違規未修改,網店凍結7天 |
網店累計凍結3次以上,將關閉網店 |
第五章 產品過期與隱藏處理
1.產品過期處理 | 產品過期當天自動下架,不展示 |
過期180天后未更新將自動刪除 | |
2.產品隱藏處理 | 產品完整度低于60%將自動隱藏 |
產品隱藏線路不超過500條 |
第六章 旅游產品展示排名規則
第八條會員所發布的旅游產品信息各要素應真實合理,且應與旅游產品本身相符。
欣欣對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欣欣會員給予全店產品在欣欣網單一維度搜索默認不展示:
第九條欣欣旅行社會員發布的線路將有機會展示在您所在地出發城市對應的首頁,城市站。
第十條當游客會員搜索線路時,欣欣旅行社會員發布的線路符合搜索條件的,有機會展示。
第十一條各頻道頁將展示符合條件的欣欣旅行社會員發布的線路,如:周邊游,國內游,出境游。
第十二條排名是根據產品發布時間,最后更新時間、人氣、有效訂單數、是否支持在線支付等綜合計算,并會繼續將加入品質服務保障、好評度,無需確認鐵定出游等因素納入綜合算法中,各項分值與比例會不斷調整與優化。
第七章 產品審核
第十三條欣欣旅游網會不定期對旅行社發布的產品進行審核,旅行社發布的產品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嚴禁發布價格虛假,服務不實的旅游產品,如發現有違規情況處理辦法參考產品管理細則。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四條本規則自2013年10月1日期施行。
第十五條本規則最終解釋權歸欣欣旅游網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