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慎遺失交通票據, 導游員該怎么辦[情況簡析] 游客因不慎遺失飛機票或火車票、輪船票等交通票據, 一般均屬粗心大意和保管不妥所造成的。游客交通票據的遺失會給整個游程的順利開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也會給游客本人造成經濟損失和帶來許多煩惱, 因此, 導游員要采取措施, 做好工作。 [參考提示] 造成遺失交通票據的主要責任在于游客本身。 此時, 導游員應盡快做好安撫游客的工作, 積極幫助游客回憶和尋找, 不要責怪游客。假如實在尋找不到, 也應耐心地向游客講清楚遺失交通票據后的一般處理程序。 比如, 游客在出游前遺失飛機票, 那必須請游客以書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有關售票處申請掛失, 并且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若是在出游前遺失火車票 , 那 只有請游客另行購票 , 其費用自理。若是在旅途中遺失火車票, 也只能按照鐵路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即自發現丟失的車站起補票, 若不能確定丟失站, 要從始發站補起并且交納手續費。若是輪船票在出游前遺失, 游客應另行購票。 在旅途中遺失, 游客應提供足夠的證據, 經確認無需補票; 若無法證明, 按補足全程票價處理o若游客改乘下一班航班、車次等趕往旅游目的地, 導游員就應把下一站的旅游接待計劃和安排活動的內容詳細地交代清楚, 同時也要告訴游客旅游團住宿的賓館以及與導游員聯系的方法, 等等。
發表評論
提示:請先登錄再進行評論,立即登錄